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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1-05

个案分享(七): 单亲体恤安置配公屋,获助添置家电展新生

张女士与11岁儿子居住於彩虹邨丈夫名下的公屋单位。因丈夫吸毒导致精神病时常吵闹,儿子出生後,张女士为免丈夫精神状况影响儿子成长,遂与丈夫离婚并得到儿子的抚养权。离婚後,获房署编配调迁另一公屋单位,虽然欣慰可搬往新住所,但无力面对搬迁带来的经济压力,基金援款协助添置所需基本家电,开始新生活。